法制網南昌2月19日電 記者郭宏鵬 黃輝 通訊員劉宗武 一男子在沒有辦理任何合法手續(xù)的情況下,雇請采脂工人非法采集松脂34381公斤,涉案金額達276000元。2月18日,江西省會昌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盜竊罪對歐陽某某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2006年3月2012年12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歐陽某某在沒有辦理任何合法手續(xù)的情況下,與會昌縣珠蘭鄉(xiāng)上照村白竹坑、昌莆塘、上村、瑤下、學堂下、半照村民小組的二十余戶村民簽訂“采割松脂合同”,期限自2006年至2016年,約定每年每棵采脂松樹的山價款1元至3元不等給付農戶。簽訂合同后,歐陽某某雇請采脂工人在珠蘭鄉(xiāng)上照村的水???、下凹子、大江面、謝鼻塘山場采割松脂至2012年止。經會昌縣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鑒定,涉案松脂34381公斤,評估價值27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