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聯合發(fā)布的新《室內裝飾裝修材料內墻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強制性國家標準已經與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
據了解,新國標在增加水性墻面膩子中有害物質限量值等方面做出嚴格限定。
可溶性鉛每千克小于等于90毫克
由于膩子在裝修中使用普遍,新國標增加了對水性墻面膩子中有害物質限量值的規(guī)定。標準規(guī)定,水性墻面膩子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VOC)必須小于等于15g/kg。
同時,由于可溶性鉛、鎘、鉻和汞等重金屬可能對人體的神經、造血和生殖系統、腎或肺功能造成一定損害,新標準對可溶性鉛限定值為:每千克小于等于90毫克;可溶性鎘為每千克小于等于75毫克;可溶性鉻和汞均為每千克小于等于60毫克。
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限量降低
與老標準相比,新標準將水性墻面涂料中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的限量值大幅度降低,以保證產品更加健康和環(huán)保。
原標準中,水性墻面涂料揮發(fā)性有機化合物含量(VOC)為每升小于等于200克,新標準將此值降低至:每升須小于等于12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