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宜州市北牙鄉(xiāng)保良村的韋加澤等人平時好逸惡勞,雇車盜竊他人的松脂油,油尚未盜賣成功,參與盜竊的人被判刑,雇請拉松脂油的車被沒收,車主被判罰金。2月20日,宜州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韋加澤、姚茂杰、鄧孟等、梁漢榮犯盜竊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至一年零二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至3000元;以被告人胡諜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單處罰金5000元;被告人胡諜的車牌號為桂ME2027長安牌小型普通客車一輛予以收繳。
2009年7月30日晚,韋加澤、鄧孟等、梁漢榮三人合謀盜竊北牙鄉(xiāng)保良村都良屯對面公路邊的“壩首”(地名)嶺上的松脂油。8月1日上午,韋加澤邀約姚茂杰加入,并由姚茂杰負(fù)責(zé)找車?yán)芍?,后姚茂杰找到胡諜,并約定以300元的價格租胡諜的車?yán)芍汀?月2日凌晨3時許,在韋加澤糾集下,姚茂杰等人竄到“壩首”嶺上,將蘭某的700公斤濕地松松脂油(價值人民幣4550元)裝入八個編織袋,再將裝袋好的松脂油滾下嶺腳下的公路邊,姚茂杰等人將松脂油裝上胡諜的長安之星微型車,欲將松脂油拉到宜州市區(qū)賣給他人,途經(jīng)北牙鄉(xiāng)龍頭村一帶時被公安民警查獲。
2009年8月10日,鄧孟等、梁漢榮主動到宜州市公安局北牙派出所投案自首。法院開庭審理后,作出上述的判決。(陳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