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999年至2015年,這十七年是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
“勞動是財富之父,土地是財富之母”,馬克思曾在《資本論》中引用威廉配第的這個觀點,當今勞動是財富之父已少見人講,但土地是財富之母這話用在房地產市場上再貼切不過。
2014年全國土地出讓收入達到創(chuàng)紀錄的4.29萬億元,已經(jīng)是1995年的100倍。我國建國后土地有償出讓雖然肇始于1987年的深圳,但1994年卻是一個更重要的年份,一是分稅制開始推行,缺錢的地方政府有了賣地沖動;二是中央要求政府要壟斷土地一級市場,地方政府逐漸成為唯一賣家。
兩個因素相疊加,一個既想賣地,又能唯一賣地的實體出現(xiàn)了,“土地+財政”這才算是正式登上歷史舞臺。
有償出讓的幾種部門訴求
1987年12月1日,深圳進行了1949年之后的第一場土地拍賣會,在全國敲響了拍賣出讓土地使用權第一槌,為國有建設用地的有償出讓開了先河,土地終于開始作為一種商品進入了市場。
這一行為直接促成了憲法的修改。1988年4月,七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根據(jù)該修正案,刪去了《憲法》第十條第四款中“禁止土地出租”的規(guī)定,同時在該條款中增加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轉讓”這一內容。
同年12月29日,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jù)憲法修正案通過了關于修改《土地管理法》的決定,刪除了“禁止出租土地”,并增加“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等內容。
管理城市土地的一部重要法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也于1994年7月正式出臺,該法對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作了較為全面的規(guī)定。
為何當時要推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2006年6月,原國家土地管理局第一任局長王先進在接受國土資源部網(wǎng)站采訪時曾表示,當時的大背景是,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為了適應全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的形勢發(fā)展,各方面都在呼吁改革土地使用制度,但是,各方思路并不一致。當時,建設部門主要考慮,城市建設資金不足,想從土地上收回點錢,補充城建經(jīng)費不足;特區(qū)深圳考慮的是如何通過改革來吸引外資;而土地部門主要考慮的是,要想管好土地,不能只用行政手段,還得用經(jīng)濟手段。
高層:要壟斷一級市場
雖然土地有償出讓開始逐步推行,但此后中國土地的資產變現(xiàn)過程并非直接走上了康莊大道,大多數(shù)城市政府還是采用無償劃撥的方式供地。
《中國土地年鑒1996》第60頁提及,1995年全國通過出讓方式提供用地43403公頃,出讓用地占到非農業(yè)建設用地總量的25%。也就是說,到了1995年,劃撥用地總量依然是大頭。
1994年中國開始推行分稅制,地方政府的稅收和事權比例日益不相符,在缺少資金的地方政府眼中,土地這種商品的重要性開始更顯現(xiàn)。
《中國土地年鑒1997》398頁提及,從1987年到1995年底,全國30個省區(qū)市出讓土地為15.65萬公頃,收取土地出讓金2148.5億元。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日益活躍,土地市場初步形成,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和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土地資產效益在國民經(jīng)濟建設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土地成為一種商品能賣錢,分稅制下的地方政府也缺錢,“土地財政”這時就順理成章地出現(xiàn)了嗎?
并非這么簡單,當時地方政府尚未壟斷土地的一級市場,也就是說土地市場上的賣方不一定是政府,賣地的錢并不一定歸地方政府所有。所以,即便地方政府有賣地沖動,但還沒有完全具備壟斷的權力。
上世紀90年代初期,中國的土地分配和使用過程中出現(xiàn)了“隱性市場”,即不少機構和企業(yè)將無償劃撥所獲得的土地資源倒手變賣,此外,集體非農建設用地自發(fā)交易突出,土地投機屢有發(fā)生。
在監(jiān)管者看來,“土地隱性市場比較活躍”,這些行為都造成了土地資產大量流失。
為此,監(jiān)管層土地資源與資產并重管理,在土地出讓環(huán)節(jié)逐漸從無償劃撥向有償出讓過渡,在土地供應方面,從多主體逐漸向政府壟斷一級市場過渡,在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問題上,逐漸收緊政策,除了個別情況外,多數(shù)企業(yè)和機構如需要建設用地,只能去國有建設用地的那個市場上滿足需求。
1994年8月30日至9月2日,第一次全國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此后,中國政府開始加大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力度。
在此次會議上,有高層發(fā)言指出,土地作為資產是我國經(jīng)濟建設和發(fā)展的一筆巨大的財富。與發(fā)達國家相比較,我國的經(jīng)濟和綜合國力在一些方面存有較大差距。目前我國發(fā)展經(jīng)濟和進行現(xiàn)代化建設的最大制約因素之一就是資金不足。通過堅持土地有償使用制度,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充分發(fā)揮土地資產巨大效益,完全可以積累大量資金。因此,今后我們只要珍惜、合理利用好這筆巨大的土地資產,做到保值增值,就能為我國現(xiàn)代化建設積累更多的資金。
土地資產的效益體現(xiàn)也有數(shù)據(jù)做支撐。有數(shù)據(jù)顯示,1994年前,凡是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地方,每年都有一筆來自土地資產的收益,少則幾千萬,多則幾億甚至幾十億。上海市1992年收取土地出讓金10 多億元,廣東省1992 年至1993 年共收取出讓金205億元。在土地市場活躍的深圳、珠海、福州、廈門、???、威海、昆山等沿海城市,土地出讓收入已成為當?shù)卣斦闹匾е?。在內地,黑龍江省通過開展土地使用權出讓和清理整頓土地市場,幾年來共收取土地收益15億元。四川省廣漢市1991年推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以來,每年土地收益在1000萬元左右,占該市財政收入的25%以上。
地方政府如何看待“地財政”
1994年的這次高級別會議召開,地方政府紛紛加快土地有償出讓制度的推進,國土收益的效應也進一步得到體現(xiàn)。在收獲真金白銀的同時,已經(jīng)逐漸有地方將此稱為“地財政”。
一位原國務院領導曾在“土地日”五周年(1995年)發(fā)表署名文章稱,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強對土地資產的管理,規(guī)范土地市場,逐步形成運用市場優(yōu)化土地資源配置的運行機制。國家要壟斷土地一級市場,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嚴禁對原劃撥土地進行非法交易。
原山西省土地局所上報的“1995年山西省土地管理工作概況”中提及,1995年,全省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把組織好國土收益工作作為全年工作的重點,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力量,創(chuàng)造了10月底提前完成省政府下達的5億元任務,12月底國土收益達到5.7786億元,年收益總量較1993年(9700萬元)增長5.96倍,較1994年(6385萬元)增長9.05倍的優(yōu)異成績。
“1995年全省土地出讓純收益計劃指標為2億元,實際完成2.996156億元,超收9961.56萬元。”該材料中稱。
類似的情況還有山東。“1995年山東省土地管理工作概況”材料中提及,1995年全省土地出讓面積占土地供應量的比重由上年的20%提高到40%左右。全省出讓土地5670幅,面積2879公頃,合同出讓總價款15億元,其中土地純收益近5億元,另外,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總金額7.7億元。
“土地開始成為政府生財、招商、引資的重要手段。”上述材料稱。
湖南省在1995年該省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會議上要求發(fā)揮土地資產效益,完善生產要素市場,確保國有土地資產保值增值。此次會議確定該省“九五”期末,建設用地拍賣,招標出讓要占整個出讓的40%以上;有60%以上的縣市“地財政”收入占當?shù)刎斦杖氲?0%以上,全省土地收益超過60億元。
這個“地財政”的描述十分貼切,并且在隨后的20年時間里逐漸野蠻生長。按照《第一財經(jīng)日報》的計算,從1999年至2015年,這十七年是中國歷史上土地資產化最為迅猛的年代,全國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約27.29萬億元,年均1.6萬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