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5月13日發(fā)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fā)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新36條”),文件進一步拓寬民間投資的領域和范圍。這是“非公36條”出臺5年之后,對民營資本放開投資領域的又一個里程碑式政策。
民資準入領域放寬
今年3月24日,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fā)展的政策措施。該“新36條”即鼓勵措施細則。
與舊版“非公36條”相比,昨日出臺的“新36條”第一次明確地把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政策性住房建設領域寫入了文件。同時還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的領域還有市政公用事業(yè)以及石油、電信、航空、核電、鐵路等壟斷行業(yè)。
北京科技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趙曉認為,從大背景來看,中國到了必須改革的時間點,其中擴大民間資本的投資是重要一環(huán)。調控房地產是“戒毒品”,但地方政府要找到持續(xù)不斷的稅源,中國經濟也要找到新的增長點,這就要求對房地產調控的同時,必須扶植民營企業(yè)?,F在調控政策并不能解決根本性問題,所以要立即結束國進民退的趨勢,大力發(fā)展民營企業(yè),鼓勵社會創(chuàng)新。
新政看點
看點1 允許民資興辦金融機構
政策原文 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yè)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勵民間資本發(fā)起或參與設立村鎮(zhèn)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zhèn)銀行或社區(qū)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等。
專家解讀:中國人民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現在說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yè)銀行的增資擴股,實際上在《商業(yè)銀行法》中從來沒有對此限制。
之所以民資參與商業(yè)銀行存在門檻,是因為主要股東或控股股東大多是一些國有機構、大國企。商業(yè)銀行在組建之初以國有資本為主,民間資本還沒有成長到有實力和規(guī)模去參與。這么多年之后,民營力量發(fā)展壯大,規(guī)模上有能力投資金融機構,但是受到了這些慣性因素的阻礙,因此需要出臺政策鼓勵。
對于民間資本來說,政策鼓勵可以擴大他們的投資領域,對于商業(yè)銀行來說能獲得更廣泛的投融資渠道。除了商業(yè)銀行,此次還出臺了系列鼓勵進入金融領域的措施,這些措施是鼓勵和支持,而非約束性的行政命令。
看點2鼓勵民資參與石油領域
政策原文:支持民間資本進入油氣勘探開發(fā)領域,與國有石油企業(yè)合作開展油氣勘探開發(fā)。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的儲運和管道輸送設施及網絡。
專家解讀:能源研究專家管清友昨日表示,讓民間資本進入石油天然氣領域是遲早的事。此次出臺也是為了讓能源領域多增加一些市場主體,進行市場化的競爭,推動能源行業(yè)的發(fā)展。此外,這也有利于推動能源領域國有企業(yè)改革。
關于政策如何落實到位,管清友表示,只要國家的政策有力度,市場進行調整是沒有問題的。他表示,石油天然氣是個特殊行業(yè),太重要太基礎,政策在放開過程要考慮各方面的因素,因此也有人會有不同的意見。他認為,我國的石油安全光靠“三大家”,對于他們壓力也是很大的,如果鼓勵民營企業(yè)進入,讓“三大家”“走出去”獲得投資、貿易等,也可以增加我國的石油安全。(胡紅偉)